| 【日期:2012/9/14】以下擇一申請,均限自費大學僑生,不含一年級及研究生。
壹、獎學金 一、申請對象及資格: (一)僑生。 (二)就讀二年級以上者,其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,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。 (三)本學年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。 二、錄取名額:僑生名額2名。 三、獎學金金額:新台幣1,0000元整。
貳、助學金 一、申請對象及資格: (一)僑生。 (二)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,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。 (三)就讀二年級以上者,其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,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。 (四)本學年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。 二、錄取名額:僑生名額2名 三、獎學金金額:新台幣5,000元整。 參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月1日(星期一)下午5點止,逾期不受理。 肆、申請及繳交地點:生輔組。 伍、繳送資料(請依序排列,A4型式裝訂左上角): 一、申請書1份。 二、上一學年成績單1份(正本)。 三、護照及居留證或身分證(正、反面影本)。 四、申請助學金應提清寒證明書乙份。(由就讀學校或我國駐外相關單位、保薦單位、保薦委員出具證明)。
欲申請者請先至「新版教學務系統」「獎助學金系統」進行線上登陸、申請動作(線上操作說明)。之後再將相關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。
請注意:申請校外獎學金時,請下載校外獎學金公告檢附之申請表填寫,非系統登錄後列印、產出之表格。
同學在申請獎學金或執行工讀前,請務必在「教務系統」中「學生基本資料維護」維護個人金融帳戶資料(郵局:局號7碼、帳號7碼,共計14碼),俾利獲獎時進行匯款。如未登打正確,將會影響匯款作業。 【最後更新:2012/9/14 下午 01:43:36】【附檔】 |